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派以前年度未领股息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决议,2023年度不进行分红派息。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补派以前年度股东未领取的股息,办理所需材料与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要求一致,逾期未办理的,留存下年度派发股息时一起领取。
办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11号华能海南大厦附楼101室(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898-68520728、32989996。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