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阳光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解散海南阳光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由林伟、张红、彭彪、李峰、王川等人组成,并由林伟担任清算组组长。
债权申报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债权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0号宏源证券大厦5楼502办公室
联系人:王川
联系电话:13322069916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形成、债权的数额及有关债权担保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
4.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内申报债权的 ,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海南阳光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