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PACIFIC OIL CO.,LTD.
(二)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商品街七巷47号
办公地址: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内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韩录海
总经理:李建军
(四)公司联系方式
电话:0898-38880307、13976185799
传真:0898-38880332 邮编:572000
(五)财务审计机构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
二、财务报告摘要
(一)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简化的利润表 单位:元
(三)其它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4
2.净资产收益率(%) 7.06
3.每股净资产(元) 1.70
(四)审计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认为,太平洋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平洋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业务回顾
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提供航空油料。经过全体员工努力和勤奋工作,实现第三十个安全生产年。全年给飞机加油65,839架次,共计加油53.70万吨,同比分别比上年下降4.07%、2.85%,油品质量合格率100%、用户满意率100%。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4,990.27万元。
四、股本结构
五、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六、重大事项揭示
(一)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两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4月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并传签决议方式形成《关于选举姜红金、李建军担任董事之职,免去韩建国、方泽波董事之职的会议记录》。
2024年6月2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关于通过<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决议》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等两项决议。
(二)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六次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传真决议方式形成《关于选举姜红金担任副董事长,免去韩建国副董事长之职的决议》。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传真决议方式形成《关于通过<关于三亚凤凰机场油库储罐内浮盘改造的立项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关于三亚凤凰机场油库紧急切断装置改造的立项报告>的决议》等两项决议。
2024年6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传真决议方式形成《关于支付92.6亩土地诉讼案件相关费用的决议》。
2024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形成《关于通过<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决议》《关于通过<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亚凤凰机场油库消防供电系统隐患整改项目的立项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2辆管线加油车及新增1辆罐式加油车的报告>的决议》等六项决议。
2024年11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传真决议方式形成《关于92.6亩土地诉讼案件再审代理费用的决议》。
2024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传真决议方式形成《关于通过<关于公司通讯间建设及网络安全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关于“通达OA”办公软件升级开发的立项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关于财务软件升级集成的立项报告>的决议》《关于通过<关于建设智慧航油系统项目的立项(代可研)报告>的决议》等四项决议。
(三)监事会情况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公司无增减资本、股本变动、合并、发行债券等情况
(五)公司分红、派息情况
2024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实际发放红利220,320,158.40元。
(六)本公司重大诉讼情况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支付92.6亩土地占用费及利息,2023年9月15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下达案件一审判决书。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就一审判决结果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二审于2024年1月19日开庭并于3月28日下达判决书,后于6月4日下达更正笔误的裁定书,判决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及利息9,595.30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96,11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644元、鉴定费22.99万元,总计9672.36万元。
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就二审结果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裁定书,裁定驳回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七、关联企业
我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海南石油太平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1.85亿元人民币。我公司占40%股份,公司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主要经营三亚市及周边地区的汽、柴油批发业务。2024年度,共销售油品22.05万吨,实现净利润722.25万元。
八、备查文件
1.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董事会盖章的年度报告原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验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鹏盛海南审字[2025]02001号
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